職位:高級合伙人、副主任
電話:13196806569
個人簡介
刑事辯護團隊負責人
執業證號:13203200910924902。
本科學歷,畢業于南京大學。
自2007年通過法律職業考試執業至今,長期從事刑事辯護業務,成功代理了眾多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刑事案件,實踐辦案經驗豐富,熟知辦案流程,抓住每個刑事案件眾多細節實現刑事辯護的精細化。同時辦理案件過程中刑事辯護團隊,提倡并踐行團隊精神,整合集體智慧和資源,定期組織案件討論研究,實現了律師之間的深度合作、集合團隊思路辦案,彌補了個人辦理刑事案件的不足,保證刑事案件的辯護質量。辦理了許多有社會影響力的重大案件,為當事人提供了高質量的刑事辯護法律服務。數篇論文被江蘇省律師協會評為優秀論文。
典型案例
曾成功辦理了:
李某搶劫案從輕處罰(具有入室、持刀、多次搶劫等加重情節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)、
宋某公共場合聚眾斗毆案(取保候審)、
趙某盜掘古墓葬案減輕處罰(江蘇省一級保護文物,判處有期徒刑六年)、
李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(緩刑),
關某受賄案(數額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賄情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)、
張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(經過辯護罪名變更為提供侵入、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)、
任某涉嫌故意傷害、故意毀壞財物罪案件(經過辯護,法院僅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)
李某非法采礦罪案件(公訴書認定涉嫌礦物價值98萬余元,經辯護人辯護法院最終認定為52萬元)
孫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(從輕處罰)、
陸某侵犯著作權案件(取保候審)
李某涉嫌強奸案取保(取保候審)
陳某集資詐騙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(減輕處罰)等諸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。